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表彰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经研究决定,在2023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
《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注:交换生在我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均获一等或二等奖学金)
三、时间安排
1、3月6日前各学院将推荐的候选者名单报送学生处(电子版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名额2人,由研究生院联评后推荐;其余8名由学校联评产生(联评时间另行通知)
2、确定最终名单后,学校将予以公示,发文,表彰。
四、联系人:
郑老师 南校行政楼417A 电话:86596027
附件: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
注:计算机学院申报同学请于2月25日前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发送到邮箱1211313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