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网站栏目

学生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老网站栏目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学生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温州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2020/2021学年 “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  点击:[]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加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的示范作用,发挥学院主体作用,根据《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行政〔2021〕79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良学风班评选对象原则上在温州大学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立项达标的班级中评选产生(见附件1)。

2学习标兵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参照 《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行政〔2021〕79号),见附件2

 

三、申请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0月19日之前,学生、班级申请。

申请流程】:我的温大——掌上办事V2——评奖评优——学习标兵申请/优良学风班申请

注意:

1、务必按照申请表格中每一项的填写范本来填写,照片和文字附件材料都需要上传;

2、建议使用PC端谷歌浏览器,流程:统一身份认证——网上办事大厅——学生事务——学习标兵申请/优良学风班申请)。(详见附件3)

 

第二阶段:10月31日之前,学院评选及公示。

1、为充分发挥学院学风建设的主体作用,学院组织公开演讲和答辩,进行评选,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良好氛围,组织班级和学生学习“学习标兵”候选人和“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的优秀事迹和经验做法。评选后,需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在系统中审批通过,入围校“学习标兵”候选人和“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

【审批流程】我的温大——掌上办事V2——我审批的

申请表下载路径: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网上办事大厅——工作台——服务单查询——申请服务——选择需要下载的学生(详情)

汇总表下载路径: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网上办事大厅——工作台——台账查询——导出

注意:下载时使用谷歌浏览器(详见附件3)

2、“学习标兵”候选人,“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于评选期间,将个人及班级的优秀事迹、所获成果、可借鉴的经验以文字、图片、视频的形式在【温大易班】上进行展示,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互学互比的氛围。


四、奖励办法

1.“优良学风班”评选原则上获奖班级数不超过30%,每个获奖班级给予荣誉证书及1000元奖金用于班级建设(实际奖励金额视学院经费确定),同时可增加1名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和2名院级“工作积极分子”的名额。

2.“学习标兵”评选原则上获奖人数不超过30%,每人给予荣誉证书及500元奖金。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将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评选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班级和学生,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和班级进行申报,班主任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2、根据文件要求,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立项班级,不能参加该学期的优良学风班评选。学习标兵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三名。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优化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4、根据不同奖项的申报特点,符合条件的班级或个人先自主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学工办,学工办汇总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班级或个人,由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班级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名单后全院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文。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本评审条件者,取消评审资格。

 


 

附件:

   1.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立项班级名单

      2.“优良学风班”和评“学习标兵”选办法(2021版)

      3.“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申请微应用使用详图   

      

    

温州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