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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化温州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  点击:[]

各教师:


根据温州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市本级2022年度评比达标表彰和通报表扬项目的通知》(温评协办函〔2022〕13号)文件要求,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广旅局、市民政局、团市委等部门承办,通报表扬2022年度文化温州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现将我校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及数量

我校推荐评选在文化温州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1个、个人2名。

评选范围要求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文化温州建设突出贡献集体

在深化推进新时代文化温州建设,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推进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建设,打好“迎亚运、讲文明、提品质”300天大会战中措施有力、特色鲜明;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经验做法突出,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工作推进中成效显著,群众获得感强,受到群众广泛认可。


(二)文化温州建设突出贡献个人

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新时代文化温州建设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发挥重要作用;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业务精通,工作积极性高、责任心强;以身作则,无私奉献,模范带头作用较强,群众认可度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和个人,不得列为评选对象:近三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三年内发生重大失职、失误问题的;个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各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须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集体决策、程序到位,切实把政治意识强、工作业绩好、表率作用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每个学院、部门可推荐集体1个、个人1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党委宣传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组织遴选工作,遴选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上报。


四、材料要求

请相关教师于2月27日(周一)上午9:00前将申报表(内附200—300字事迹介绍)送至院办公室5B317金老师(663794),申报表电子材料发浙政钉金老师(663794)。


附件:2022年度文化温州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申报表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