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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温州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5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市委人才办《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和《2021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2021年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温州名师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推荐名额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优秀,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在我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申报人年龄、在我校全职工作时间截至6月1日。

(二)具体条件

我校限推荐温州名师1名。主要条件为:不超过55周岁,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近5学年(至2020-2021学年)平均每学年教学不少于96学时。培养优秀学生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行业认可度高,享有较高社会声望。

二、限报要求

温州名师属于“特支计划”领军人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同一项目不得超过3次。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入选后不可再申报同一层次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的项目,申报上一次层次项目应至少间隔3年且期间有新成果新成就。已入选或获得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ABC 类人才称号或荣誉的人才团队不再参评本次申报;入选国家、省级引才计划、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市“杰出人才”的人才不参评市“特支计划”;已入选市“青年拔尖人才”的人才不参评市“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但可参评市“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项目;校长等单位主要领导不可作为温州名师项目申报人选。

三、申报与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8月12日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含“双肩挑”)向所在学院提交温州名师申报书(附件1)和佐证材料(具体目录见申报书最后一页)。

(二)学院审查与推荐(8月16日前)。学院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无误的由审核人在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封面空白处签字确认并盖学院公章

(三)学校推荐。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查、组织专家遴选、公示后提交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四)在线申报(8月27日前)。学校确定的最终推荐人选统一通过“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重大人才工程申报系统”申报

(https://reward.wenzhou.gov.cn/wzrc/pc/project/channel)。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一寸照片、申报书、用人单位推荐表、附件材料等。基本信息通过系统填写,申报书以WORD、PDF格式,一寸照片以PNG格式,个人承诺事项表、用人单位推荐表(学校版)、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四、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附件2)相关要求,认真进行填报。

申报书中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要连续,不得空项、漏项。附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目录(见申报书最后一页)要求准备,不得变更目录序号与名称,目录页码要与内容资料页码保持一致。如无法提供某一项附件资料,也附空白页并标注无。

请学院严格审核把关,《2021年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温州名师信息汇总表》(附件3)由书记院长双签并加盖公章(学院需重点考察推荐人选的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和爱国奉献精神)。条件不符、填写错误、申报书不完整、附件材料不齐整不规范的将以不予通过处理,逾期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8月12日前,申报人员的相应申报书、用人单位推荐表(附件4)、佐证材料、汇总表纸质各一份送至学院教务科5B308,电子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304298432@qq.com。请注意截止时间,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附件:1.温州市特支计划温州名师申报书

2.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3.温州名师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4.用人单位推荐表(学院版)

                                 

 

                           教发中心(评估中心)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