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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  点击:[]

各单位: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启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提名数量不限。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协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且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

   二、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学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在各学院预报名后,由科技处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生成,另行发放。

2.专家或组织提名项目,请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于2020年5月30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1.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2.通用项目提名单位、专家或组织可于2020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口令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3.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提名公示

1.所有提名项目(人选)须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表将另行通知发送。

2.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1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17:00。(教育部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17:00,省教育厅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前, 27日、28日为周末休息日,系统关闭,学校管理人员无法操作)

专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提名单位须以公函正式报送提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选填)。

(三)联系方式

 科技处   薛老师 86596013  816340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