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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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的申报指南

一、 建设目标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征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 思科公司全面启动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致力于与国内高校开展深度合作, 全面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并建立创新创业联合基金,以资助高校开发先进的软件定义网络、数据中心、大数据以及移动、物联网等领域的创新项目,助力高校人才培养,共同推动中国国家数字化加速。

此项目面向高校,由思科公司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创客空间、项目孵化器等,依托思科技术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项目:软件定义网络(SDN)、信息安全、云计算、智能协作、物联网、大数据等前沿信息技术。项目鼓励高校自发的创新创业,对于有想法并有意愿将想法转化为IT解决方案的在校师生或团体进行辅导和奖励,以帮助师生创新创业,获得更多实践经验,提高综合专业技能和对市场的认知,推动中国社会在数字化进程中加速转型。

二、 申报条件

1. 面向高等院校信息技术部、计算机类、软件类、机电类和电子信息类等相关专业的个人或者团队;若是团队,须指定一名项目主负责人。
2. 申报人要求为教授、副教授、讲师或同等职称的高校专任教师,不接受学生或学生助教直接作为负责人申报。
3. 已加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优先考虑。
4. 申报人单位对下列任意合作形式有意向并愿意签署长期合作协议。

· 建立卓越班、创新型本科生和研究生实习基地

· 企业导师及客座教授

· 数字化加速、创新孵化器

· 共建创新实验室

三、 建设要求

1. 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思科公司将于2018年3月前组织项目验收和评审。
2. 项目期间,对于未能按时完成项目进度或中途终止的项目,思科公司有权取消或终止项目支持。
3. 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成果,相关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对于优秀的创新孵化器项目,思科公司有权优先投资权。
4. 具体项目要求如下:

· 建立卓越班、创新型本科生和研究生实习基地
校企双方根据培养目标共建校内外卓越班、创新型研究生实践基地。思科公司将根据企业情况与学校合作承接学生企业实习。具体承接实习人选、学历、专业、实习时间,由思科与学校共同协商安排。

· 企业导师及客座教授
思科将推荐企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作为学校的“企业导师”或“客座教授”。“企业导师”或“客座教授”将对研究生、本科生进行行业应用知识讲座。或根据 学生情况与学校老师共同指导本科生、研究生的毕业研究课题的技术指导。

· 数字化加速、创新孵化器
对于高等院校有信息化升级、数字化加速需求的,思科公司将给予资金资助、设备资助,以及技术辅导等支持,以帮助学校提高数字化水平,进而支持教育改革;对于较好的创新题材、或具有较好创新成果的项目,思科公司将以创新孵化器的形式,提供创新创业基金,资助创新孵化器项目。

· 共建创新实验室
实验室将用于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工程应用能力,以及为数字化加速、创新孵化器研究项目提供技术平台。思科公司将根据校方教学目的,联合设计共建创新实验室,具体支持力度和办法与校方共同协商。

四、 支持办法

思科公司拟共同支持10个创新项目,累积资助现金总金额30万元、软硬件设备总价值50万元。对于优秀的数字化加速创新孵化器项目,视项目规模而定,思科公司愿意提供更多资助。

五、申请办法

1. 项目申报人应填写《2017年思科公司关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及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的申报表》。
2. 项目申报人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书在2017年6月9日之前邮寄至思科公司(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北京银泰中心写字楼C座7-12层 思科公司,邮编:100022,联系人:曹珏,电话:010- 8515 5308)并发送电子文档至 
jucao@cisco.com 和 juyan@cisco.com
3. 思科公司拟于 2017年6月24日之前组织专家进行申报项目遴选,并向教育部高教司报备和公布立项名单。
4. 确认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需要在7月30日之前提供学校签字盖章的创新孵化开发立项任务书,所有建设内容应在2年内完成,届时思科公司将会同相关专家对项目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将取消立项。

关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