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次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名单见附件5)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其他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所有评选条件依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52号)(附件3)
四、资助额度与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一档4500元、二档2700元)名额分配详见附件4、附件5的sheet2表格。
五、报送材料
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电子和纸质《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2)。
电子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在11月1日前统一发到邮箱1301636046@qq.com,主题备注为“XX班级+国家助学金”;纸质版《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以班级为单位11月1日前报送到学院5B309办公室黄老师处。
六、其他说明
1.奖助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在秋季(一般在评选当年的年底)、春季(一般在次年的4月份)各发放一半。
2.申报材料填写和申请审核。所有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破坏表格格式,双面打印后学生签字,有关填写说明详见每个申请表后面的样表。
3.在他校交流时间超出一学年(含一学年)的交换生,不纳入本年度评选范围;交流时间为一学期的交换生,以我校成绩作为评选条件进行参评。
4.请各班根据附件5中各班具体分配名额先进行班内评选工作,然后提交材料到邮箱和办公室。
温州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