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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推荐2025年度(2025—202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2浏览次数:次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函》(浙残基函〔2026〕2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2025—202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工作的函》(浙残基函〔2026〕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2025—202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残疾人研究生(2026年新录取入学的研究生不参与本次申报)。

  • 奖项设置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设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成长奖学金和自强奋进奖学金(各奖项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 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申报周期内所修课程成绩合格。

  • 报送时间和要求

2025年度(2025—202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纸质申报材料,请各学院在2026年10月28日前送到6B31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20220226@wzu.edu.cn,主题为“研究生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材料包括: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残疾人证、银行卡、申报周期内获奖证书、成果证明(竞赛成果、学术成果、发明专利等)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注意事项:

1.申报表内填写的每一个奖项均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获得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院开具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成果证明等材料的落款时间应在申报周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内,2026年10月评选的上学年奖学金荣誉不纳入本次申报。

2.同一申报周期内,申报者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奖学金等级条件的,按最高等级奖学金申报,不得重复申报、重复推荐。

3.申报表中的银行账户信息须填写学生本人银行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具体到支行)及银行账号。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7-86599563。


附件: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管理办法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表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汇总表



温州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