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4浏览次数: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学院决定于本学期组织开展晚自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规定
晚自习实行指纹打卡考勤的方式,考勤结果每周公布。
二、适用对象
学院2025级大一年级全体同学。
三、自习时间
晚自习自2025年9月16日(周二)开始,至本学期第十八周结束(具体等待通知)结束。
晚自习时间为周日至周四晚上18:30-20:40
25网工1班 | 25网工2班 | 25计算机1班 | 25计算机2班 | 25人工1班 | 25人工2班 | 25大数据1班 | 25大数据2班 | |
星期一 | 5B206 | 5B211 | 5A204 | 5A102 | 5A303 | 5A304 | 5A202 | |
星期二 | 5B206 | 5B211 | 5A204 | 5A303 | 5A304 | 5A202 | 5A203 | |
星期三 | 5B206 | 5B211 | 5A204 | 5A102 | 5A303 | 5A304 | 5A202 | 5A203 |
星期四 | 5B206 | 5B211 | 5A204 | 5A102 | 5A303 | 5A304 | 5A203 | |
星期天 | 5B206 | 5B211 | 5A204 | 5A102 | 5A303 | 5A304 | 5A202 | 5A203 |
五、具体要求
1.各班应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晚自习并按规定进行指纹签到;
2.各同学应自觉参加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提前和班级负责考勤同学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凡未请假者或无故超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3.各班应自觉维护好自习场所秩序,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持维护好自习场所卫生,未经学院允许不得开展其他与自习无关的事由,否则,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4.根据《温州大学2025年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旷课一节扣文明品行分1.5分,迟到或早退一节扣0.5分(三次迟到或早退作一节旷课,生病住院等情况除外);
5.学院学业指导部每周公布考勤结果,如对考勤结果有异议,各班级需在考勤结束后1天内由班级负责考勤同学汇总并上报学院学业指导部,最后交由学院学生科审批。
六、晚自习请假销假流程
1.取走并填写“温州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早晚自习请假单”(请假单至学院学生科5B-309办公室由班长或学委领取)
2.准备用于销假的请假单(证明材料),销价单由请假人参与的事项方提供。
温州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