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8浏览次数:次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注:1.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资助对象,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条件
各学院在各类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中规定的各类奖助学金实施细则,《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等有关规定,依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52号)进行,学院的评审过程参照《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附件13-16),务必确保程序规范严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具体时间安排
9月8日—9月14日,各学院组织学生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并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和相关材料。
注:浙江省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获得者不占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
四、资助额度与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10000元)
五、学生需报送的材料
1、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审批表的推荐理由和学院意见必须有相应文字)、电子版《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
六、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统一发到邮箱1486768065@qq.com
2025年9月8日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