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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温州大学“步青教学卓越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点击:[]

基层教学组织、各教师:

    根据《温州大学“步青教学卓越奖”评选办法》(温大行政【2020】50号)精神,现将2022年温州大学“步青教学卓越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和推荐名额

   “步青教学卓越奖”设“教学名师”“教学新秀”两个类别。评选工作每两年开展一届,每届“教学名师”不超过10名(其中50周岁以下不低于50%),“教学新秀”不超过20名(其中40周岁以下不低于50%)。

    在符合申报条件前提下,各学院或相关部门每类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

    二、参评对象

   本校教学第一线,拥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实验技术人员除外),直接从事理论与实践教学、实验教学的在岗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各级各类“教学名师(奖)”“教学新秀(奖)”的教师不重复申报同类奖项。“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再申报“教学新秀”。

    三、参评条件

    1.“步青教学卓越奖”申报者需符合《评选办法》中相应奖项条件。其中申报“教学新秀”人员需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步青教学卓越奖”申报者需要在听课评审阶段有正常上课,若无正常上课者则需要提供2学时课堂教学实录视频。

    四、评选流程及规则

    1.4月18日之前,凡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填写《温州大学步青教学卓越奖申报表》,整理申报人证明材料电子文档,交学院5B308徐明君处

    2.4月25日之前,各学院或相关部门成立以院长或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推荐评选小组,负责推荐候选人工作,推荐人选及材料在学院或部门内公示,如无异议,学院或相关部门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后将《申报表》《申报汇总表》《教师课程表》各一式一份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每一个单位申报材料放一个档案袋,贴上封面(含教师姓名、申报类型、单位等信息)。

    3.5月9日之前,申报人系统上传《教师申报表》(内容与学院审批的纸质材料一致)、证明材料(PDF电子版,具体见申报书附件目录)、1学时课堂教学实录(听课评审阶段无正常上课者则需提供2个学时课堂教学实录。每个视频40分钟左右,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教师必须出镜;要有学生的镜头,并须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该视频后期将在校内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平台公开供校内教师学习)。具体系统上传方式将在汇总学院推荐名单后另行通知申报人。

    4.5月18日前,学校根据教师申报材料和推荐情况对参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公示。

    5.5月19日前,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

    6.5月23日-6月10日,评审组成员根据评审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系统材料评审、随堂听课、调查访谈等对申报人开展评审。

    7.6月中旬,申报人分组进行教学汇报。专家评审组召开由全部成员参加的评审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合议、表决,产生获奖候选人并准备上报校长办公会。

    五、注意事项

    鼓励申报人所在基层教学组织就课堂教学、教学汇报等评选环节,开展必要的磨课和教学研讨,帮助申报人做好充分准备。有组织相关活动的基层教学组织应做好观摩和研讨的人数统计以及活动记录,作为下一学年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1:《温州大学“步青教学卓越奖”评选办法》(温大行政〔2020〕50号)

附件2:《温州大学“步青教学卓越奖”申报表》

附件3: 《申报汇总表》

附件4: 《教师课程表》

 

 

计算机学院教务科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