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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5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根据《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根据教学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并及时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  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

一、参与条件

1.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各教师请将电子版汇总表及电子版申报书统一打包发送到邮箱: 304298432@qq.com (教务处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申报书纸质版(1份)送至5B308徐明君处。截止时间2021118

未经教务处审核备案的项目,后续将无法进行相关业绩认定及岗位、职称评聘等的运用。相同研究内容的项目不建议重复申报。

 

 联系人:陈奕纶    联系电话:86595097/15958756394  

学院联系人:徐明君

 

 

教务处

20211月5日